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1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沈阳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范围
14基本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22职责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火险预警预报
32林火动态监测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2扑火原则
43火场指挥
44扑火安全
45居民点、森林公园(保护区)及群众安全防护
46医疗救护
47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8火案查处
49火场验收
410信息发布
411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53工作总结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扑火后备力量保障
6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3扑火基础设施保障
64通讯与信息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培训与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生效时间
8图标
81沈阳市森林防火前线指挥体系图
82沈阳市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程序图
83沈阳市森林防火扑火力量组织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市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