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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政排水设施移交接管程序(试行)》、《深圳市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技术指引(试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排水设施验收规定(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2010修改)


  注:市政排水设施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凭本意见和《深圳市市政排水设施移交接管明细表》及有关资料办理排水设施移交接管手续。

  附件2:深圳市市政排水设施移交接管明细表

排水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概算

实   际   成   本

备注

建安工程

设备投资

其它投资

待摊投资

合计

 

 

 

 

 

 

 

 

 

 

 

 

 

 

 

 

 

 

 

 

 

 

 

 

 

 

 

 

 

 

 

 

 

 

 

 

 

 

 

 

 

 

 

 

 

 

 

 

 

 

 

 

 

 

 

 

 

 

 

 

 

 

 

 

 

 

 

 

 

 

 

 

 

 

 

 

 

 

 

 

 

 

 

 

 

 

 

 

 

 

 

 

 

 

 

 

 

 

 

 

 

 

 

 

 

 

 

 

 

 

 

 

 

 

 

 

 

 

 

 

 

 

 

 

 

 

 

 

 

 

 

 

 

 

 

 

 

 

 

 

 

 

 

 

 

 

 

 

 

 

 

 

 

 

 

 

 

 

 

 

 

 

 

 

 

 

 

 

 

 

 

 

 

 

 

 

 

 

 

 

 

 

 

 

 

 

 

 

 

 

 

 

 

 

 

 

 

 

合计

 

 

 

 

 

 

 

 

 

 

建设单位

(盖章)

经 办 人

 

运营维护单位

(盖章)

日常维护部门

 

行政主管部门

(盖章)

经 办 人

 

档案部门

 

档案部门

 

科室负责人

 

财务部门

 

运营部门

 

分管领导

 

日期:

负 责 人

 

日期:

负 责 人

 

日期: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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