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加快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需求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浙江海外人才网等网站建设。 (省人力社保厅牵头)
34.完善国外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建设一批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加大对引进国外智力的资助力度。 (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参与)
35.进一步加强国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浙江创新创业。(省人力社保厅)
36.建立健全引进人才的评估机制和跟踪管理服务机制。(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委组织部参与)
37.加快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大企业,大力建设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等“六个一批”创新载体。(省科技厅)
38.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规模。(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参与)
39.充分发挥浙江大学、杭州高新区(滨江)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作用,依托高新区、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集团建立10-20家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省委组织部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参与)
40.加快建设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平台: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省委组织部),浙江省科研机构创新基地(省科技厅),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省人力社保厅)。
41.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提高吸纳、承载海外留学人才的能力。(省人力社保厅)
42.推动我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省科技厅)
43.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境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大型跨国公司、国际知名培训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人力社保厅、省国资委分别落实)
44.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扩大省内学生出国留学规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选送学生赴国外参与短期学习。(省教育厅)
45.积极吸引外籍人才、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来浙学习和工作,鼓励各类海外人才为浙江服务。 (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分别落实)
46.加强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和测试工作。(省人力社保厅)
47.做好重要人才安全工作。(省人力社保厅、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安全厅参与)
(四)优先推进企业人才开发
48.制定促进企业人才发展的政策,畅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为企业服务的渠道。(省人力社保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参与)
49.鼓励龙头企业引进海外一流技术、管理人才。(省经信委牵头,省人力社保厅、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参与)
50.实施青年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团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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