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浙委办[2010]95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才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该任务分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8月30日
《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委[2010]66号),现提出如下任务分工方案。
一、关于人才发展主要举措
(一)发挥教育在培养人才中的基础性作用
1.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注重培养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从学前到高中段15年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完成率、高中教育入学率居全国省区前列。(省教育厅)
2.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促进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所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积极鼓励高校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加强省“重中之重”学科、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实施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省优势专业群和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多元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建立高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制度。实施“卓越工程类人才培养计划”。创新研究生选拔培养机制。(省教育厅)
3.深入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省教育厅牵头,省科技厅、省科协、团省委参与)
4.推进职业教育专项项目建设、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与水平行动计划,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双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
5.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分别落实)
6.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建设一批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省人力社保厅)
7.支持建设国内一流职业院校。(省教育厅)
8.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开放式的社会教育网络。(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社保厅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