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育培训组
成员单位:法规处、人事处及有关单位。
教育培训组负责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具体任务是:
⑴组织厅机关及相关人员参加部里各种学习培训。准确把握学习内容和组织安排,为我厅下一步组织培训做好准备。(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安排人员。)
⑵组织做好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对市、地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社保业务机构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市、地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法律内容。(法规处要统筹安排,周密计划培训班次,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授课等具体工作。)
⑶会同国资委、总工会、企联、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法规处组织安排,有关单位配合。)
四、工作保障
(一)法规处负责总调度,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按照本方案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二)按照以上工作安排,规划财务处根据学习贯彻实施
《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经费预算落实经费。
附件:
组 长:黄迎新 副厅长
副组长:王永江 法规处处长
刘万龙 政策研究室主任
肇劲松 办公室主任
杨立光 人事处处长
成 员:安庆新 规划财务处负责人
张贵龙 基金监督处处长
赵志刚 养老保险处处长
赵力人 失业保险处处长
陈泽民 医疗保险处处长
刘 伟 工伤保险处处长
刘 梁 农村保险处处长
陶良德 调解仲裁管理处处长
马潮滨 信访工作处负责人
韩 春 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徐 树 信息中心主任
姚丽英 省社保局副局长
张铁岩 省医保局副局长
姜易香 省劳动保障编辑部副主编
宋春香 省劳动人事仲裁院副调研员
法规处联络员: 李显武 简 讯
电 话:0451-87130401
邮 箱:138958489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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