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规工作组
成员单位:法规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各社会保险处、省社保局、省医保局、信息中心。
法规工作组负责学习宣传贯彻的协调、指导工作。具体任务是:
⑴成立政策法规研究小组,由各成员单位指定1人组成,负责研究
《社会保险法》,收集我省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参加国家的培训。同时,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
《社会保险法》有抵触或不一致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提出建议。(法规处、办公室)
⑵负责与有关机构的沟通、法律释义和培训讲义编写、选订以及其他涉法事务。(法规处)
3、新闻宣传组
成员单位:政策研究室、办公室、法规处、有关业务处室。
新闻宣传组负责做好新闻发布、宣传和舆情工作,具体任务是:
⑴成立学习宣传贯彻
《社会保险法》宣讲团,由法规处、各社会保险处处长参加国家培训后对全省进行宣讲。(办公室)
⑵积极协调各新闻单位,发新闻通稿,启动宣传工作。(政策研究室、法规处)
⑶与省委宣传部协调,共同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和宣传提纲。(政策研究室负责做好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起草宣传报道方案,法规处负责组织起草宣传提纲。)
⑷积极联系黑龙江日报、生活报、新晚报等,刊发社论或者评论员文章。(政策研究室负责起草社论或者评论员文章,负责联系媒体)
⑸协调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在我厅政务网站开设
《社会保险法》宣传专栏;《黑龙江劳动保障》刊发对
《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文进行解读;编印针对不同人群的
《社会保险法》宣传册,制作有关音像制品。(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处、信息中心)
⑹召开专家座谈会,组织专家学者在有影响的报纸杂志发表有关
《社会保险法》的文章。(政策研究室、各社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