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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协议

  27.完善社会化拥军体系。大力推进拥军工作社会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拥军优属活动,深化行业拥军、社区拥军,完善“双拥模范城”评比表彰措施。

  (七)做好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28.加强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创新研究。适应皖江示范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区划改革创新思路,着力减少行政管理层次、重点解决中心城市行政区划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完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

  29.积极稳妥调整优化行政区划布局。着力加强皖江示范区城市群发展的规划协调,形成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适应,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发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行政区划结构和空间布局,为拓展区域经济发展空间和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创造有利条件。

  (八)完善配套改革措施

  30.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协调指导机制。发展慈善文化,合理设计慈善项目,创新项目实施方式,推动慈善活动的规范化、常态化。

  31.加强慈善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慈善活动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32.推进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方式创新。按照国家福利彩票发行管理规定,研究开发福利彩票新产品和新技术,探索福利彩票销售新方式和销售管理的新机制。结合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产业,推进示范区内县级及以上城市中福在线与快开游戏场所的规划试点。

  33.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服务设施和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机关服务婚姻当事人的能力;探索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为困难家庭提供婚姻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和支持,推动和谐婚姻、和谐家庭建设。

  34.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制定皖江示范区民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整合业务信息资源和数据,逐步实现业务系统和业务数据一体化。

  35.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和法规建设。深化、规范和保障皖江示范区民政综合配套改革和创新成果。

  三、保障措施

  建立民政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皖江示范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联席会议召集人由民政部一名副部长和安徽省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民政部有关司(局)、安徽省民政厅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部办公厅主任和安徽省民政厅厅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安徽省民政厅。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必要时,由任何一方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研究情况、协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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