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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和鲁政发[2009]127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8.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发展代办业务,引导发展一批协助中小企业办理或代办行政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服务。

  29.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统计和监测分析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发展动态,加强市场预测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应对各种不利因素的冲击。

  30.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传播媒介,要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扶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中小企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客观报道当前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1.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政策体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已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各级政府要列为重要内容抓好督查。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把检查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职责,及时发现解决落实中的有关问题。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

  32.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对市及市以下各级政府、各部门过去出台并仍在执行的一些对中小企业有歧视性条文和限制民间资本进入、影响公平竞争的地方法规和部门文件,对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或将行政性收费擅自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一律取消。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前置性审批项目、程序和收费标准,严禁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全面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健全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

  附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分工安排表

  二Ο一Ο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分工安排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部门、单位

参加部门、单位

1

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比例,城市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投入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占到信用总量的70%以上

市金融办

市银监局

人行潍坊市中心支行

2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人行潍坊市中心支行

市中小企业办

3

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金融办

市中小企业办

4

推动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机构

市中小企业办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人行潍坊市中心支行

5

扩大中小企业抵押担保物范围,创新抵押担保方式

人行潍坊市中心支行

市金融办

市中小企业办

6

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和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

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

市中小企业办

7

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市财政局

8

统筹解决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集群发展用地需求

市国土局

市中小企业办

9

指导各地采用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灵活用工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市人社局

市中小企业办

10

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

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

市中小企业办

市质监局

11

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参加展销展览活动

市中小企业办

市财政局、经信委、商务局

12

支持中小企业创建品牌,建设优质产品生产基地

市质监局

市中小企业办

13

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开展管理咨询和培训成长型中小企业经理人

市经信委

市中小企业办

14

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

市经信委

市中小企业办

15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

市财政局

市中小企业办

16

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

市统计局

市中小企业办

17

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和收费项目,受理中小企业负担举报

市法制办

市物价局

市监察局

市中小企业办

18

落实国家制定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具体办法

市财政局

市中小企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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