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统筹解决发展用地需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科学预测当地中小企业结构调整项目投资和产业集群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将中小企业的建设用地需求,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保障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致。各地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要将中小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用地需求纳入其中,增加对科技含量高、资金密集型中小企业用地供应,同时安排一定数量建设用地,以租赁方式供中小企业使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发展作好土地登记查询、确权发证等服务,及时依法为中小企业办理抵押、变更、转让等手续。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
1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中小企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与职工就工资、工时、劳动定额进行协商,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施行特殊工时制度。
1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落实好国家制定的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三、统筹安排,科学引导,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方式转变
15.加强技术创新,实现内生型成长。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建立技术创新联盟、行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全市重点扶持培育20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质量检验检测、新产品推广、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中小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上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并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16.加快技术改造,实现内涵式发展。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重点推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项目。按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资源节约、改善环境、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等技术进步要素凝炼在项目中,促进企业集约化生产;要把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提高技术含量作为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企业仍在使用落后技术工艺及设备的,要限期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进行更新改造。对超期服役的老旧落后设备,要责令停止使用,强制淘汰。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运用好预算内安排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有关优惠政策,加强技术改造导向,搞好项目筛选凝炼,组织好项目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上水平,促进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