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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建立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创新能力评价。设定24个指标,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创新能力的评价,重点反映其在科研力量、科研机构、研发活动、科技项目、新产品开发与销售、专利、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情况,衡量其对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
  (四)资源节约与环保评价。设定9个指标,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集约节约用地、楼宇招商等方面的评价,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建设项目环评、能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等方面情况,加强环保投资,促进循环利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五)社会责任评价。设定7个指标,对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进行评价,积极倡导外商投资企业诚信经营、合法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保证员工工资与福利,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六)投资环境评价。不单独设定指标。依据以下3项内容组织调查评价,以综合反映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责任单位)的投资环境:一是针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由已落户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评价;二是针对知晓度、美誉度、招商服务等由客商库中的客商进行评价;三是针对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六个有”落实情况和招商引资力度等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价。
  三、操作办法
  (一)成立机构。
  成立由佟桂莉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祖德、市外经贸局局长李玲、市统计局局长屠辛庚任副组长,市外经贸局、统计局、科技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审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杭州市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并在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李玲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外经贸局副局长朱菁、市统计局副局长张立飞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建立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
  (二)数据采集和统计。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数据由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统计、财政、科技、劳动保障、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采集和统计,报本级外经贸部门汇总,经各责任单位审定后,于次年3月底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本区域范围内招商选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报表和年度自评报告,“创新能力”项指标统计表推迟至6月份上报)。
  (三)综合分析和评价。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报送的材料,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并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评选出全市招商选资先进单位。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得分进行分组分类计算。综合质量、产业升级、创新能力、资源节约与环保、社会责任等5大类评价指标下设的分项指标,每项指标列小组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以此类推,各分项指标得分相加即为每大类评价指标得分。投资环境评价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调查评价得出。
  2.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分组分类得分,提出综合质量、产业升级、创新能力、资源节约与环保、社会责任、投资环境等先进单位建议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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