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0〕10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孙国强(副省长)
副组长:吴 跃(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蒋天才:(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成 员: 温 杰(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叶亚玲(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田茂松(省委宣传部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张应伟(省发展改革副主任)
代其平(省教育厅教育工会主席)
苟渝新(省科技厅副厅长)
黄 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赵 翔(省公安厅副厅长)
冯泽民(省监察厅执法室主任)
杨 静(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先耕(省财政厅副厅长)
施长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翟春宝(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胡继承(省农委副主任)
龚仲富(省商务厅副厅长)
宋 健(省文化厅副厅长)
周惠明(省卫生厅副厅长)
聂朝俊(省林业厅总工程师)
康 勇(省外事办机关党委书记)
薛宝军(省国资委副主任)
罗保林(省工商局副局长)
肖 跃(省质监局副局长)
胡德怀(省广电局副局长)
杨庆武(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杨 俊(省旅游局副局长)
舒葳韧(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林亚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田 虹(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忠民(贵阳海关纪检组长)
孙贵丽(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蒋天才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