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大庆市城市周边地区环境污染控制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
组 长:沈宏宇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杨广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占鳌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四县五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高新区、经开区、庆北新城管委会、庆南新城管委会分管环保工作领导。
大庆市城市周边地区环境污染控制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城市周边地区环境污染控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
主 任:杨占鳌(兼)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各地要对辖区城市周边地区企业进行彻底清查,摸清污染源底数。
1.掌握周边地区企业类型,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污染治理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
2.掌握城区企业向城市周边地区搬迁情况,生产工艺和污染控制技术升级换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情况。
3.掌握各类工业园区企业进驻情况,特别是城区搬迁企业入园建设情况。
(二)严肃查处。各地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检查的企业要做好监察记录,并规范相关法律文书。对于清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三)集中整改。各地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无望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四、方法步骤
(一)清查阶段(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20日)。各地对本辖区城市周边地区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依法处理。
(二)整改阶段(2010年11月21日至2010年12月10日)。各地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改步伐。市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三)总结阶段(2010年12月11日至2010年12月15日)。各地对城市周边地区环境污染控制专项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市领导汇报,并向各地政府通报。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把本次执法检查作为遏制城市周边地区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要参照市里模式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明确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组织推进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