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
(濮政〔2010〕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豫政〔2010〕57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突破口,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十一五”前四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6.96%,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83.3%;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8.89%、37.29%,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资源型的基础原材料工业比重大,单位增加值能耗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特别是随着全市经济逐步回升,一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速较快。今年上半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0.25 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09 年同期相比双双上升,反弹严重,分别净增加400 吨和4900 吨,给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带来了新的压力。“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在距年底仅剩不足四个月的时间,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节能目标。2010 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由2009 年的1.618 吨标准煤下降到1.56 吨标准煤,比2009 年下降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