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二、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行政职权法治化
3.依法界定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继续推进政府机构设置的科学化、法定化。要合理划分市县(区)政府之间、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同一系统内部不同层级之间的管理权限,理顺职责分工,实现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要强化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严格执行行政职能争议协调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职能交叉和职责缺位问题。
5.依法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健全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将清理结果和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主体、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
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补偿和行政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