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规划引导。充分发挥规划在优化布局、调整结构、配置资源等方面的导向作用,编制我市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完善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高标准、高起点地编制服务业发展规划。支持服务业龙头企业明确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加快编制和完善企业发展规划。落实服务业产业政策,抓好各类规划组织实施,推动我市服务业集约、集聚发展。
(二)推进体制创新。围绕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大力发展民营服务业,深入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加快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和鼓励生产企业内部物流运输、采购营销等的剥离,继续推进机关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以及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领域。
(三)加大资金扶持。全面落实国家、省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价格、土地等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河南省服务业引导资金,设立我市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服务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服务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支持服务业发展。完善建设用地指标配置方式,加大向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项目倾斜力度,支持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服务业发展。
(四)培养引进人才。大力引进高层次服务业人才,在研发经费、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将服务业人才培养列入重点培训计划,有计划地选派服务业高层管理人员到服务业发达地区学习培训,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高级服务人才。
(五)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打破市场分割、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工商、质监、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联动机制,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强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征信平台,提高全民诚信意识。
(六)健全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来谋划服务业发展,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抓,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抓紧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把服务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发改、商务、司法、文化、旅游、交通、建设、金融、农业、科技、国资等部门,要研究落实指导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服务业发展。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服务业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心协力推动我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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