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区自备井封闭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政文〔2010〕116号)
四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城区自备井封闭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焦作市城区自备井封闭工作方案
为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我市地下水资源,保证各项规费足额征缴,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实施封闭。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节水型城市,维护正常供水秩序,确保地下水资源有序开发为目的,对城区自备井实施封闭,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按照“优先使用再生水、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浅层水、有效保护岩溶水”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确保用水安全;
(二)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限量开采”的原则,对确需保留的自备井强化监管,并随着公共供水管网范围的扩大和供水条件的改善,适时封闭。
(三)按照“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自备井封闭工作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2011年12月底前,封闭市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自备井(因生产工艺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批准保留的自备井除外)。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