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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0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按照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和省局《关于加强2010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工商函字〔2010〕226号)要求,市局决定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在两节期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消费量大、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月饼、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膨化食品、冷冻食品、豆制品、糕点、饮料、酒类以及熟食易腐等日常生活消费食品为重点品种。
  二、整治内容
  整治的主要内容是:依法开展“六查六看”。
  (一)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
  (三)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四)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示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六)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包括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三、整治场所
  旅游景区、城市社区、商场、商城、商厦、超市、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和乡镇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集市、食品集散地;综合、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以及从事上述食品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等所有经营场所。
  四、整治要求
  (一)“两节”是全国人民的重大节日,做好“两节”期间月饼等节日食品的市场监管工作,事关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与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二)各分、县局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庆、中秋节食品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安排国庆、中秋节食品市场检查整顿工作,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确实把国庆中秋节食品市场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积极有效防范、及时妥善处置“两节”食品市场突发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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