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保护亚运会标志专有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
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切实加强亚运会标志保护工作,保障2010年第16届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办,市工商局决定开展保护亚运会标志专项行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检查时间
2010年9月29日至11月29日。
二、检查对象
西安市重点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内设商店、娱乐场所、主要交通干道以及城区主要商业街、特产店、大型服饰和小商品市场、邮币市场、纪念品市场、电子产品商场、毛绒玩具、文具、体育用品等。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加强对宾馆和酒店内设商店、娱乐场所、主要交通干道以及城区主要商业街、特产店、车站、各风景名胜旅游区等场所的监控和整治,坚决查处以占道设摊、游商走贩等各种形式销售侵权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突出重点市场。重点监管和集中整治大型服饰和小商品市场、邮币市场、纪念品市场、电子产品商场等,坚决打击销售侵犯亚运会标志权、假冒亚运会特许商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商品。加大对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鞋帽、文具、体育用品等为广大亚运会参与者、爱好者、游客和普通消费者喜爱且易产生侵权行为的旺销商品的监管。
(四)重视网络监管。加强对互联网上亚运会标志使用行为的监管工作,及时查处和制止网络上发生的销售侵犯亚运会标志权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广告宣传监管。对企业从事与亚运会相关的广告、宣传、商业识别等活动进行监管,加强对媒体、网络及其他广告宣传平台的引导和监督,及时查处未经亚运会组委会许可擅自使用亚运会相关知识产权以及利用广告宣传侵犯亚运会赞助商合法赞助权益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县局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侵犯亚运会标志权行为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要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专项行动责任人,逐级落实具体任务和目标,定期指导检查,推动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