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流通环节腐竹质量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12月10日,有关媒体报道“西安曝食品安全问题,含胶腐竹登上市民餐桌”后,市局及时安排相关分局进行了初步调查。12月13日,市委常委、李秋实副市长在市委办公厅《每日情况汇报》作出批示“请市食品药监局核查处理,并从源头上加以治理”,根据领导批示市食安委召开了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参加的会议,安排含胶腐竹查处工作。按照会议分工和我局职责,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市局决定,立即在全市食品流通环节开展一次腐竹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副食品、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腐竹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预包装、散装腐竹。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一)各分县局要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经营者销售的腐竹进行一次排查,一查进货来源,看进货渠道有无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二查质量证明,看有无证明检验结果合格的出厂检验报告或法定质检机构出具的食品抽检合格的检验报告;三查感官质量,在检查中对腐竹进行感官判定,对初步判定疑似劣质腐竹的,各分县局应及时报市局食品处,依照GBT221062008非发酵豆 制品标准,由市局组织安排统一抽样检验(感官鉴别腐竹的质量参考方法附后)。
(二)对经营腐竹未落实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以及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判定不合格的,组织开展 市场清查,各分县局依法严厉查处,并追溯其进货源头。
三、整治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含胶腐竹的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含胶腐竹对消费者的危害,食品、市场和消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辖区重点市场、超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市场和农村集市的腐竹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单位要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逐级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三)各单位要密切协作,对发现劣质腐竹涉及其他辖区或流入其他环节的,要及时通报,积极做好相互配合,形成执法合力,通过大力整治,确保腐竹市场质量稳定和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