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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选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3、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资料:

  (1)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文件;

  (2)与申报项目一致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5)有新增用地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信用登记证、上年度审计报告等其他文件、资料;

  (7)国有企业项目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项目开工证明。

  申请资金补助(以奖代补)、资本金注入的项目,申报材料可适当简化。

  一、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选报工作,严密组织、突出重点、优中选优,严把项目质量关,杜绝重视不够、走过场、盲目应付等问题发生。要将项目选报工作作为发挥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全省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按要求抓紧筛选省政府关注的、影响力大、带有全局性的关键项目、行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要按照上下业务对口原则申报,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单独行文上报,其中专项资金申报表要加盖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章,不加盖发展改革部门公章。原则上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2-3个项目。上报项目要附合安排原则、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项目备案、环评、规划、土地等手续和申报材料齐全。

  请你们务于9月13日前,将《2010年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于9月15日前,将上报文件、《河北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2010年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www.i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纸质材料各一式四份,含申报和汇总表电子版)报我厅(规划处)。联系人:孙宇飞,联系电话:0311-87908712,电子邮箱:sunyf@ii.gov.cn。

  附:1、河北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2010年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
  河北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大型中型小型企业性质国有联营私营集体企业注册资金构成比例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法人代表 职工人数(人) 隶属行业 企业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总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基本开户银行名称 信用等级 
上年度经营状况实际实现销售收入 利润 税金 创汇 
比上年增长(%)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新增效益销售收入 利润 税金 创汇 
总投资总额 用汇 
资金来源贷款银行 贷款额 企业自筹 其它 自有资金来源税后利润折旧上市其它
      
资金落实贷款银行 贷款额 企业自筹 其它 自有资金来源税后利润折旧上市其它
      
备案核准审批文号 土地批准文号 环评批复文号 项目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形象进度 
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或扩权县发改委(局)(章)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或扩县财政局(章)项目所在地设区市或扩县业务主管部门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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