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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徐政发〔2010〕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服务“三农”,加快改革重组,创新经营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科学发展,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流通服务业、带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步伐,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当前,我市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农业经营形式加速转型,农村流通服务发生重大变化,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组织体系完整的优势,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提供综合服务,全面提升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与“三农”联系紧密的优势,主动领办、创办、参办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引领千家万户的农民走向千变万化的市场,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发挥流通服务网络覆盖城乡的优势,加快连锁配送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拓展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全面提升农村现代流通服务水平。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办社方略,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理念创新、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开创具有时代特征、农村特点、徐州特色的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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