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工业局2011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鲁煤安管[2011]1号)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
现将《山东省煤炭工业局2011年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2011年安全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煤炭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转方式调结构,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为主线,狠抓安全专项整治和“两个责任制”落实,煤矿安全工作稳定健康发展,百万吨死亡率为0.06,实现了“十一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目标。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全省75%以上的生产矿井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威胁严重,安全隐患突出;老矿井现场生产条件逐年恶化,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难度加大;部分单位在较长安全周期面前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倾向,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侥幸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没有杜绝,安全基础还不牢固。必须冷静看待取得的成绩,认清存在的差距,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居安思危,常抓不懈。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意义十分重大。
2011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省煤炭局《关于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煤安管〔2010〕162号)要求,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为总抓手,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科技兴安,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现场执法检查,狠抓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安全目标是:全省煤矿原煤事故总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巩固发展安全稳定局面,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减少零星事故,实现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