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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201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洛阳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公立医院改革改制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政策引导、试点先行,医院自愿、一院一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建立富有活力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

  1.实施范围

  政府负责举办的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幼保健、中医、规划的区域医疗中心等市属公立医院。

  2.主要任务

  (1)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三会一层”(理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管理层)法人治理结构。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零差率销售的政策性亏损由市财政补偿。2010年先期选择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开展试点,其他公立医院按照“渐进渐退”的原则,2011年逐步开始实施。

  (3)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补偿机制。采取购买服务和专项补贴的方式,加大对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儿医院、中医院等具有公共卫生职能和传统医学特色的公立医院财政扶持力度,从2011年起将相关补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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