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一)健全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指挥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作用。整合现有的应急指挥系统等资源,加快推进省、市以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地震救援数据库、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及速报系统、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系统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准备、灾害防御、检查督导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
(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细化完善“防、避、抢、救”等各环节预案措施,突出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备案、检查、演练和评估制度。尤其要针对地震应急疏散、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应急保障等重点环节和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及实战水平。
(三)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省地震救援总队建设,落实装备保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市、县(市、区)要依托公安消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本地区地震灾害综合救援队伍。积极推进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进一步壮大地震应急救援力量。
(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人防、民政等部门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及物资储备。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严格按规定配置救生、逃生、避险等设施设备。
(五)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统筹民政、防汛、卫生等部门的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合理确定防震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优化防震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和方式,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防震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做好防震救灾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
五、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震减灾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平安市、县(市、区)考核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加强地震工作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职责,配强人员,保障工作条件,确保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完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各项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