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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学习和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综合保障组

  成员单位:办公室、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由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对学习和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作实施保障。

  (二)法规工作组

  成员单位:法规处、相关业务处室、社保局和医保局,由法规处牵头,主要负责全省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废、改、立工作。

  (三)宣传培训组

  成员单位:人事处、法规处、政策研究室、社保局、医保局,由法规处牵头,主要负责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社会保险、调解仲裁、信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社保局和医保局等人员以及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全省统一培训教材的编审工作。会同省国资委、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厅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王国庆 88690620  13009130958

  刘丽媛 88690620  15543413607

  邮 箱:fgc88690620@126.com

  附:学习和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
学习和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骆德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组长:胡振国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德胜 驻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李兆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蒋延辉 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传真  法规处处长

  赵春林  人事处处长

  王 喆  办公室主任

  黄 明  政策研究室主任

  王维民 规划财务处处长

  刘启臣 养老保险处处长

  宫晶瑛 医疗保险处处长

  于金才 失业保险处处长

  雷云峰 工伤保险处处长

  吴运飞 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

  雷向春 社会保障监督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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