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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机构及人员组成
  省对口支援办主任由省发改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配副厅长级专职副主任一名,其他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经合办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省对口支援办除专职人员外,其余人员由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经合办等成员单位派出的联络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内设项目计划组、资金管理组、产业智力组、综合宣传组。
  三、运行机制
  (一)工作协调机制。适时召开省对口支援办会议,研究协调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提请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紧急事务随时进行研究。
  (二)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对口支援规划、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以及省直部门和市县职责,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开展督查考核。
  (三)汇报通报制度。建立对口支援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日常统计,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以及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工作动态,对年度对口支援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3
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
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省在阿克苏地区和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对口支援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我省与阿克苏地区和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的具体联络和对接工作;参与全省援疆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市分指挥部的年度援建计划和项目的实施;负责项目前期准备、资金调度、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援疆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对产业、教育、卫生、科技等对口支援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对各市分指挥部的组织领导、管理和对援疆干部人才的管理;负责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机构
  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组、产业发展与资金管理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组、综合信息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选派。
  (一)办公室:负责省指挥部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和联络;负责省指挥部文字综合工作;负责省指挥部的党务和纪检工作;负责省指挥部的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省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
  (二)规划建设组:衔接当地总体规划,编报对口支援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草案,并按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对口支援项目管理模式;负责省级对口援建全额投资项目的前期、招投标、监理和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对口支援项目建筑材料的组织保障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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