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对口支援办和省指挥部的经费来源根据实际需要由省财政厅核定后另行安排,不挤占援疆项目资金。
六、干部选派
选派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精干的省指挥部,省指挥部中层以上干部到地区相应部门兼职。其他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选派,按中央组织部下达的任务确定。被选派援疆的干部人才,应当政治优良,各方面素质过硬,有较好的综合协调能力,能应对复杂局面,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省指挥部设指挥长、党委书记1名,为我省援疆干部总领队,兼任阿克苏地委副书记,全面负责对口支援各项工作;设副指挥长4名,其中:1名担任党委副书记(专职),负责援疆干部的日常管理;1名协助负责项目管理和实施,另2名由杭州、宁波两市的指挥长兼任;其余8个市的指挥长、党委书记为省指挥部成员。
各市(舟山市除外)在对口支援县(市)成立分指挥部,设指挥长、党委书记1名,兼任受援县 (市)及农一师(阿拉尔市)党委或政府副职,同时为该市援疆干部领队;设副指挥长2名。
舟山市选派干部协助省指挥部工作。
附:1.浙江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浙江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3.浙江省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指挥部工作职责
附件1
浙江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对口支援工作,包括目前的援藏、援川、援疆工作,以及今后根据中央部署,需要支援其他地区的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对口支援重大问题,选派干部人才,审定对口支援总体规划和项目专项规划、资金筹措方案和总盘子,以及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计划等重大事项。
二、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省委组织部:牵头编制对口支援的干部人才专项规划,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选派、管理和培训工作。
省委宣传部:负责对口支援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省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对口支援总体规划、项目建设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重大对口支援项目。
省经信委:负责牵头编制对口支援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引导和支持浙江企业到受援地区投资建厂,兴建商贸流通等市场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