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建成全市营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并初步实现市级营运企业使用。完善“金安”工程业务应用系统,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证网上办理。建立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所有企事业单位务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0〕93号)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物品、冶金、消防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规定、工作职责、安全条件、行业标准和法律责任落实到位并持续整改。到2011年年底,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达到总数的80%以上。
――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建设。健全企业安全标准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按照“管理台账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2011年,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其他行业达到80%以上。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切实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安全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员工收入的20%。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向社会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巡查(即“巡检”)制度,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三级教育台账、班组学习台账、设备检查台账、违章处罚台账及工伤事故台账。对完成生产任务、安全意识、隐患查改、杜绝“三违”以及班组安全投入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积极创建“全员安全”的合格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