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巢政〔2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现将《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菜篮子”工作,有效保障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质量安全和价格平稳,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98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稳定供应、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重点抓好肉、蛋、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努力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与产区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建立。完善“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制度,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1、量化指标,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以2009年底常住人口为基数,按平均每人年需购买猪肉36.5公斤、鲜蛋 18.3公斤、蔬菜182公斤的基本需求,测算出年总需求量,并据此组织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保证基本供应水平的实现。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四项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内容。其中: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按照全市城镇实际吃菜人口人均三厘菜地的标准,确保城市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4.2万亩以上,高产稳产菜地面积占常年蔬菜基地的60%以上,无公害蔬菜比例逐步提高;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达到100%以上,供应中心市区的本市蔬菜达到60%,其中叶菜类达到90%;以每年1月1日为基点,蔬菜价格波动幅度控制在±20%以内;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产销环节蔬菜农残检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根据全市总需求,各县区要结合各实际情况及辖区基地、产区基本情况,实行县区、乡镇、行政村三级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