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低碳技术开发应用工程。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重点研究新一代生物燃料技术、二氧化碳捕集、运送、埋存和有效利用技术、智能电力系统开发和电力储存以及提高能效的相关技术等。加强排放监控技术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清洁汽车技术和汽车尾气控制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积极开发工业固体废物高效利用技术。组织实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以及与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屋顶、光伏幕墙等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实验室,引导其面向应用、面向企业,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低碳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密切跟踪低碳领域技术进步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国外的联合研发。
(四)碳汇产业发展工程。重点发展碳汇林业、生态公益林、珍贵乡土用材林、高效经济林、速生丰产林、花卉苗木及生态旅游业。加快林业产业集聚,打造林业科技产业园。开展林业碳汇研究,加快培育吸收二氧化碳能力强的树种和品种,探索构建二氧化碳吸收储存能力强的营造林模式和林分改造模式。加强森林固碳能力的计量与监测,为林分改造和碳汇林的营造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森林资源及生态状况年报制度,完善森林生态状况动态监测。大力开展碳汇造林,探索建立区域性森林碳汇交易平台,鼓励大型企业、组织、团体出资营造碳汇林或自愿购买森林碳汇。积极开展“绿道”、城市公园、城市林带建设,继续实施“青山绿地”工程,林木绿化率达到45%以上。
(五)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提升工程。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支持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进一步深化广州开发区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争取创建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发展可再生资源产业,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政策,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综合利用率。完善资源有偿取得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资源开采准入制度,合理利用资源。
(六)绿色建筑推广工程。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加大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执行监察力度。强化节能设计,鼓励新建居住建筑采用新型结构体系、新型墙体材料和可再生能源。组织推广绿色建筑和实施节能建筑示范工程,扩大太阳能、水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研究政策措施,加快对非节能居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党政机关办公楼的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