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及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一)
(银政办发〔2010〕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根据《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44号)文件规定,我市对2010年《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及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决定》(银政发﹝2010﹞93号)公布的市直部门实施的162项行政许可事项、8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府统一协调管理的自治区垂直管理机构实施的29项行政许可事项、1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进行了清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在市级各政府部门已公布保留的191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对14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4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由县(市)区组织实施、1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非许可事项、3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一般管理事项、24项行政许可事项合并为11项,对审批核心内容高度关联的94项行政许可事项归为30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增加1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后,市级各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96项。
二、在市直部门已公布保留的8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对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取消, 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合并到行政许可事项中,另外增加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将自治区垂直管理机构实施的1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纳入市政府统一协调管理。调整后,市级各政府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计107项。
附件:
1.银川市人民政府第十批决定取消、调整、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银川市人民政府第四批决定取消、调整、合并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4.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的现行有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5.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的行政审核事项目录
2010年11月11日
附件1:
银川市人民政府第十批
决定取消、调整、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