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二、投资与技术进步(32分)
5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16分
本指标得分=总量得分+增长速度加分。
完成目标任务得16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得分=16分×目标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目标任务低于80%的不得分。
增长速度加分=1/3分值×当年增长速度,最高加5分。
6
更新改造投资额
7
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
2010年起,每新增加1个市级研发中心加0.5分,最高加1分。新增一个自治区级加2分,新增一个国家级(含实验室)加3分。
加分。有市级(含)以上文件批准
8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
得分=2分×当年经费投入增长速度,最高加2分。
加分
三、发展质量和效益(26分)
9
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
20分
本指标是逆指标。得分=完成下降目标任务得分+超额完成下降目标任务加分。
完成下降目标任务得20分。完成目标任务低于80%的,该指标不得分;完成目标任务80%-100%的,得分=20分×目标任务完成率。
超额完成下达目标任务加分。
超额完成加分=实际完成下降数(百分点)-当年下达目标任务下降数(百分点)。最高加3分。
10
淘汰落后产能
完成任务低于80%不得加分。加分=2分×目标任务平均完成率。
11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6分
得分=6分×目标任务完成率。最高分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