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0〕558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规范检测机构行为,提高检测工程质量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需求也不断扩大,依法取得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不断增加,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已成为工程质量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工程质量检测是涉及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内容的抽样检测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见证取样检测的关键性管理活动,因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社会责任异常重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市场秩序,促使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和《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及《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目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现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