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多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增加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提升能力的原则,优先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300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到2015年,全省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000个,覆盖全省每个乡镇和主要农业行政村。引导政策、资金、技术、信息和服务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一批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加强抗旱排涝和抢收抢种的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推动农机跨区作业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培育农机作业、维修、中介、租赁等市场,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创建农机服务品牌。保障重要农时农机作业、排灌及抗旱用油。
(六)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应用。大力推广以深耕深松、旋耕播种施肥镇压、联合收获为代表的机械化增产增收技术,以节水灌溉、精量播种、水稻栽植为代表的机械化资源节约技术和以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综合利用为代表的机械化环保技术,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建设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实验室和试验示范基地。制定适应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路线,提高农机作业标准化水平。建立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和茬口,提高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水平。实行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首席专家负责制、科技人员绩效考核制和主推技术发布制。
(七)着力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养。构建以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农机类技工院校和县级农业机械化培训学校为骨干、生产企业为补充的培训体系。优化培训内容,实行培训与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有机结合。加强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能力。将农机作业和农机维修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农机科普宣传,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具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定期对农机推广、监理和试验鉴定人员进行培训。
(八)切实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提升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服务能力。强化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监管,建立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监理装备和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安全使用监管能力,到2015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达到总量的50%。提高质量服务能力,规范农机作业、维修服务,加强农机试验、推广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完善推广目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在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机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建立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建立健全联结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功能齐全、服务优良、高效共享的农业机械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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