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银政发〔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银川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管理办法(试行)》(银政发〔2009〕116号)有关规定,市农牧局对前7批18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了动态监测,对新申报的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确定保留前7批中的150户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命名宁夏宏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等28户企业为第8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名单公布后,前7批命名中被取消的企业,不再享受政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新命名及前7批中保留命名的企业,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立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加强企业管理,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在带动农民增收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加大服务力度,积极主动地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条件。市农牧局要统筹协调龙头企业工作,完善日常监测制度和考核办法,推动龙头企业快速发展。
附件:1.前7批保留命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150家)
2.第8批命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28家)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前7批保留命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150家)
1、宁夏昊王米业有限公司
2、宁夏金双禾粮油有限公司
3、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4、灵武市万银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5、灵武市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宁夏宁禾农牧有限公司
7、灵武市桂林米业有限公司
8、宁夏盛源绒业有限公司
9、宁夏金海皮业有限责任公司
10、灵武市欣兴饲草产业有限公司
11、灵武市远东畜产品有限公司
12、宁夏梅源农牧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3、宁夏鼎夏酒业有限公司
14、宁夏荣昌绒业集团有限公司
15、宁夏平顺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原名灵武市平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6、灵武市神州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