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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四)加强“菜篮子”区(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纳入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区、市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区(市)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菜篮子”工程建设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监管,加大调控力度,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蔬菜流通设施建设,完善蔬菜流通体系
  (一)规划建设和改造蔬菜流通网点。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将蔬菜流通网点建设纳入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规划,优先安排、优先保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要推进市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整合改造,高起点规划建设1处生产带动作用强、流通服务功能好、交易辐射范围广、市场调控可依托的现代化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加快城阳、抚顺路、华中、黄河路等城区批发市场的改造,提升和完善整理加工、质量检测、冷链配送、电子结算等服务功能。围绕打造居民日常生活“8分钟消费圈”,规划和配置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支持农贸市场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市区80%以上的农贸市场达到国家规范要求。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支持市场减免业户经营费用。
  (二)加强产销衔接。市商务局等部门要深入实施农超对接工程,推动大型批发市场、骨干流通企业、专业配送中心与蔬菜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支持利群集团等生鲜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蔬菜预冷、低温配送设施,扩大集中配送比例,配送总规模达到8亿元以上。组织开展“生鲜直达进社区”等地产优质蔬菜系列促销活动,支持农贸市场设立农民直销专区,扩大地产蔬菜直销规模。深化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集团消费单位与蔬菜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直接对接,降低营销费用。加强与河北、山东潍坊、海南等主产区的产销区域合作,稳定我市生产淡季期间的外地蔬菜货源。
  (三)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加快产地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支持一批批发市场完善服务功能,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提高市场经营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提高公共信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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