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的通知
厅各领导班子成员:
现将《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厅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班子学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宪法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三)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与科学技术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
第三条 领导班子学法采取专题学法及法制讲座等方式,根据需要可把学法对象扩大到处室负责人乃至全厅干部。鼓励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自学法律。
第四条 领导班子每年开展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两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参加集中学法不得少于两次。
第五条 领导班子集中学法采取通读法律条文、听讲座、看音像资料、组织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
第六条 领导班子学法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领导班子学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