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0〕7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更好地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服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以高速公路为主框架的高等级公路网基本形成,农村公路发生了深刻变化,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在保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畅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当前公路路政管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违法超限运输,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内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摆摊设点、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乱设非公路标志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公路通行环境,降低了公路通行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危及了交通运输安全,与人民群众快捷高效、安全舒适以及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不相适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认识,从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为目标,强化路政管理,保障公路畅通,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建立健全公路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公路路政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