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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严寒天气确保居民供暖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严寒天气确保居民供暖的通知
(石政办涵[201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供热工作是关系百姓冷暖和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面对今年供需矛盾突出的复杂情况,为及时应对严寒天气,切实做好供暖保障各项工作,确保百姓温暖、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和确保居民采暖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科学管理、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优化供热管理,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必要时实施压工业、商业供热来确保居民供暖等措施,以缓解今冬供热矛盾,实现以管理促节能、提效益,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二、优化管理措施

  (一)一般措施。在天气正常情况下,办公、商业、文化卫生等公共建筑在未完成热计量改造之前,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根据各建筑物用途确定的供暖时间来人工调节供暖总控阀门,在正常办公学习、营业等期间,提前1~2个小时调大供暖总阀门,使室温保持在18℃左右,最高不能超过20℃。在下班、闭店时,提前1~2个小时调小供暖总阀门,维持5℃~10℃不损坏供暖设施的水平(即值班采暖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1办公楼、写字楼,主要在工作日的8∶00~18∶00需要保证供暖,其他时间可按值班采暖设定。

  2学校教室、实验室,在上课时间(包括晚自习)保证供暖;学生宿舍,在上课时间(包括晚自习)可按值班采暖设定,在早、中、晚的休息时间需保证供暖;学校礼堂、体育馆等使用时间较少的场所,可按值班采暖设定,在需要使用时保证供暖;学校办公楼,在上班时间保证供暖;对于家属楼,按连续供暖设定采暖。在寒假期间,学校的多数建筑应只保证值班采暖或采用保证供暖系统不冻坏的最低温度供暖。

  3医院办公区、门诊区上班时间保证供暖,其他时间可按值班采暖设定;急诊区、住院部需连续保证供暖。

  4商场、旅游、通信、交通运输类等公共建筑,只需在营业时间保证供暖,其他时间可按值班采暖设定。

  (二)特殊措施。当遇到严寒天气时,各供热企业要根据市政府要求依次采取压发电、压工业、压洗浴、压机关等措施,确保居民和重点单位供热;各区供热办要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协助供热企业做好对工商企业用户停热保居民供暖工作。具体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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