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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见证地域历史发展的珍贵文化资源,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州是一座具有2200多年建城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保护和利用好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我市优秀文化传统、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06〕316号)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为推动福州省会中心城市文化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福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15项)

  一、民间文学(2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

  1  Ⅰ-3  连江民间歌谣故事《余厝墓》  连江县

  2  Ⅰ-4  福州诗钟           鼓楼区

  二、传统体育(1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

  3  Ⅵ-8  长乐张式太极拳        长乐市

  三、传统美术(2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

  4  Ⅶ-3  畲族剪纸           罗源县

  5  Ⅶ-4  连江剪纸           连江县

  四、传统技艺(3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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