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见证地域历史发展的珍贵文化资源,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州是一座具有2200多年建城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保护和利用好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我市优秀文化传统、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06〕316号)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为推动福州省会中心城市文化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福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15项)
一、民间文学(2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
1 Ⅰ-3 连江民间歌谣故事《余厝墓》 连江县
2 Ⅰ-4 福州诗钟 鼓楼区
二、传统体育(1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
3 Ⅵ-8 长乐张式太极拳 长乐市
三、传统美术(2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
4 Ⅶ-3 畲族剪纸 罗源县
5 Ⅶ-4 连江剪纸 连江县
四、传统技艺(3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