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规范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健全基层消防组织,乡镇、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基层管理责任,乡镇、街道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评,严格奖惩。
(八)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投入,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大力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实行农村消防安全户户联防和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制度,督促所有农村、城乡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每周进行防火检查,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消防警务室战略,赋予农村、城乡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消防工作示范警务室”创建活动。
(九)拓展巡防、保安队伍消防职能。进一步加强“巡防、消防一体化”工作,明确治安巡防队消防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逐步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和常用灭火器材,提升其排查火灾隐患、消防宣传教育、处置初起火灾和初期应急救援救助能力。推进“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保安培训、资格考试内容;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消防控制室派驻消防专业保安。
四、严格社会单位消防管理,控牢火灾防范重点
(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消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执行责任,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岗前、轮岗培训,使每一名员工“懂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火灾防范要求”和“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行业、分类别制定消防管理标准,形成覆盖全行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社会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DB41/T627-2010)》,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2015年所有社会单位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