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确保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落实责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三)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能。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各行业、系统和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消防管理和协助消防监督双重职责,完善行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考核,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四)编制完善消防专业规划。各级政府要建立城市火灾风险和公共消防设施年度评估机制。依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依法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消防规划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2011年6月底前各省辖市制定本地“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纲要。
(五)加快消防队站建设。2011年全省完成39个新建、搬迁、改建、扩建、续建消防队站项目,18个省辖市全部建成模拟训练基地。2012年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需建2个队站的县级市开工建设第2个消防站。2013年建成全省应急救援消防特勤支队。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扩建时,将消防站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十二五”期间,全省180个产业集聚区全部建有消防站,对所有达不到建设标准的消防站全部进行升级改造。
(六)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配齐举高类消防车、多功能强臂消防车、卫星通信指挥车,根据需要逐步配备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涡喷消防车、强臂消防车。郑州市配备轨道消防车和消防坦克。郑州、洛阳、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市配备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洛阳市配备消防直升飞机。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备份全部达标。
三、强化消防安全基础防控,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