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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拱宸桥街道等101个乡镇(街道)和单位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单位称号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拱宸桥街道等101个乡镇(街道)和单位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单位称号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36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我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全市各地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长效机制为保障、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浙江省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0年杭州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等规定,经考核和公示,我市拱宸桥街道等101个乡镇(街道)和单位通过了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单位考核验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拱宸桥街道等95个乡镇(街道)“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称号,授予红山农场等6个单位“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进一步总结推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经验,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基础上,按照“建设一个、辐射一片”的要求,加大力度,深化内容,细化项目,明确责任,落实保障,不断提升乡镇(街道)、单位辖区食品安全水平,为确保我市食品安全负起应有的责任。
  各区、县(市)政府以及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单位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保障体系,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全面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和单位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杭州市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和单位名单

  一、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拱墅区:拱宸桥街道、祥符街道、上塘街道、康桥街道、小河街道、和睦街道;
  滨江区:长河街道、浦沿街道;
  萧山区:蜀山街道、益农镇、新街镇、义蓬街道、前进街道、党湾镇、新湾街道、坎山镇、靖江街道、衙前镇、瓜沥镇、河上镇、戴村镇、楼塔镇、义桥镇、党山镇、浦阳镇、宁围镇、进化镇、北干街道、城厢街道、新塘街道、所前镇、南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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