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功能定位
(四)科学规划。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高技能人才需求状况,按照“市场导向、合理定位、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原则,对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进行科学规划和布局。通过广泛调研论证,摸清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类型,了解本地区职业培训资源及分布情况,确定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的服务方向和工作重点,本着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坚持高质量和示范性,引领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工作发展,防止无序上马,盲目发展。
(五)功能定位。规划建设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突出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两大核心功能。公共技能实训项目以企业和培训机构无力开展的高新技能实训项目为主,辅之以当地支柱产业发展急需的公共实训项目,重点突出“高(高端职业和技能)、新(新兴职业和技能)、长(长周期技能开发)、前(前瞻性技能开发)”,一般性通用工种的中、初级实训原则上不在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内开展,而是交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技能鉴定服务主要侧重于高端职业和新兴职业,主要开展示范性鉴定和试验性鉴定,并辅之以社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不能开展的技能评价服务。同时,能够开展新职业、新技能的研发试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同业交流活动,开展师资培训,推动高技能人才宣传等项工作。
(六)公共服务职能。公共实训鉴定基地要面向本地区各类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放,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特点。重点开展单个学校和企业无法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培养区域劳动力市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不开设企业或培训机构已经开展或有能力开展的实训项目。提供高效的组织管理和高水平的技能评价服务,原则上不与社会其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相同职业种类或等级的技能评价服务。
(七)免费开展公共实训鉴定服务。积极创造条件,结合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各项优惠措施,通过承担政府培训项目等方式,规范合理地获得政府公共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经费的支持。暂不具备条件开展免费服务的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对所提供的服务可向当地财政、物价部门申请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适当收取培训或鉴定成本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财政管理,支出通过预算申请。
三、探索多种建设模式
(八)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本着集约化和方便劳动者的原则,公共实训鉴定基地的规划建设可采用如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