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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09年屠宰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具体措施
  (一)组织货源,丰富肉品市场供应
  要充分利用食品公司渠道作用,发挥食品系统的群体优势,加强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大中型养猪场的沟通和联系,保障市场供给,调节余缺,稳定肉品市场价格。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1.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屠宰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有效打击私屠滥宰;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的屠宰管理协管员队伍,人员4-5名,配合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工作,充实执法力量。
  2.由县屠宰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从相关部门抽调车辆,保证监督检查大队的执法正常开展。
  3.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通力合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坚决铲除私宰窝点。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经常性的执法检查,深入城乡,重点在椰林、新村、英州等地区打击私宰及偷漏税费等违法行为。
  4.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点)的检查监督,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定点屠宰场(点)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监督执行场地卫生制度以及肉品检验检疫制度,确保肉品卫生安全,杜绝营私舞弊。
  (三) 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和生猪屠宰档案
  县城、乡镇都要配备兼职的信息员,负责做好本辖区有关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县、乡镇两级屠宰办要向广大群众公布打击私屠滥宰举报电话,保证信息畅通,接受群众监督;每日对生猪屠宰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对屠商进行动态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牛、羊及家禽定点屠宰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牛羊及家禽屠宰管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禽流感疫情及其它人畜共患病,保证各种肉品质量,充发利用各定点屠宰场(点)现有的场地和设施,设立更多的羊及家禽定点屠宰场(点),各农贸市场增设代宰点,以点带面,在全县范围全面实行羊及家禽定点屠宰。
  (五)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特别要严格执行屠宰检疫、屠宰日公布栏制度、联合签名登记屠宰量制度、票款分离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严格生猪肉品市场准入,对生猪产品进入市场实行两章两证制,各定点屠宰场(点)要严格按照检验内容对生猪肉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肉品加盖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同时发给检验合格票证。对没有两章两票的肉品,一律按私宰肉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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