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09年屠宰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09〕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2009年屠宰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2009年屠宰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屠宰管理,进一步整顿肉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25号令)和《海南省商务厅关于我省家禽定点屠宰管理的通知》(琼商务令〔2004〕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以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屠宰场地建设,实现全面达标;规范屠宰管理;堵塞税费流失漏洞,加强肉品市场准入管理,把全县“放心肉”工程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进一步提高全县屠宰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2009年生猪定点屠宰任务目标为55000头,计划比去年增长5 %;努力实现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全县各定点屠宰场(站)进入农贸市场的生猪肉品100%有“两章两证”, 完善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并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二)通过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行牛、羊及家禽屠宰的定点屠宰和规范化管理。
三、工作重点
以肉类消费安全为工作重点:一是依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肉品市场准入,不具备“两章两证”的肉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三是要取缔非法设立、无证照开展屠宰业务的屠宰和肉品销售;四是要检查屠宰企业是否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质检规程》屠宰加工;五是做到肉品入市定点经营,禁止乱摆乱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