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强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做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大打击“两非”的工作力度,卫生部门要对开展妇科业务的诊所严格审批,出现问题要坚决取缔。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目标管理,强化部门责任,加大依法打击“两非”力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监管。
二是继续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主动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公安、建设、人口计生等部门要继续通力合作,加强对出租屋、物业小区等重点区域的管理,严格控制流动人口超生。计生部门要成立流动人员专门管理队伍,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工作联系制度、管理协调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双向”管理,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加强出生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
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强化乡镇计生办和出生助产单位的责任。建立起县级出生人口的信息交换平台,通过出生人口信息化管理,实现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出生登记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一要配齐全县乡村两级计生专干队伍人员。二要努力提高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今年要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全员多方位的培训。三要想方设法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在落实好国家“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围绕保障独生子女健康成长、对无从业单位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给予奖励扶助、农村夫妇生育两个女孩落实节育措施给予节育奖励、对城乡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扶助、对农村纯女户家庭给予参加养老保险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点。同时,要积极做好普惠的民生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各部门在制订出台普惠的民生政策时要注意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一定比例的倾斜和优惠,让为国家、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比普通家庭享受更高的待遇,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五)积极推进计生宣传教育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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