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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陵府〔2009〕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县“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家计生委等14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人口发〔2007〕104号)和2008年9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2009年度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但是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差,起点低,特别是近几年育龄妇女人群不断增长,传统婚育观念没有得到有效的转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着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我县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此,我们一定要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的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实抓好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2009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优化人口结构为主要任务,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县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
  2009年人口计生工作的奋斗目标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7‰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5以内,符合法定生育率91%以上。
  三、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狠抓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服务和孕情管理,严格控制超生现象
  提高长效节育措施及时率和综合避孕率。对已完成生育任务的夫妇,要及时动员夫妇一方落实以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一些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做结扎手术的对象,要动员妇女上吉妮环。加大力度完成好历年拖欠的结扎存量任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完成当年结扎任务。加强孕前孕情管理和服务工作,今年要创新孕情管理方式,采取三级制的方式对重点人群进行孕情监控。一是村级计生员进行试剂初检,二是乡镇服务进行B超再检,三是采取政府买单的方式,定点进行孕期孕检。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孕情的掌握率,开展妇女生殖健康干预工作,力争做到孕情掌握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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