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队伍的组建
1、监测普查队伍。各乡镇指定一名业务骨干,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组织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日常普查工作。
2、除治队伍。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门的除治队伍或采取工程承包的方式依靠社会力量完成除治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对除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应急响应
(一)疫情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以病株率为指标,将松材线虫病的危害程度分为三类:
1、危害轻微,病株率低于0.1%。
2、危害中等,病株率0. 1%-1%。
3、危害严重,病株率高于1%。
(二)应急预案启动
当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确定危害程度后,由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研究后向县防控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正式启动应急预案,并报省林业局备案。针对不同危害程度的疫情,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应急预案终止
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通过采取全面、有效的控制、扑灭措施,消灭疫点。撤销疫区的标准是:疫区内无松材线虫病死树,连续3年对活立木进行检测,未发现松材线虫,3年期间使用引诱剂采集的传播媒介昆虫体上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
在疫区彻底扑灭疫情后,没有发现新的疫点,经报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确认后,终止应急预案,并报省林业局。
四、预警和预防
(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全省每年7-9月举行一次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县林业局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的普查监测工作。
(二)县林业局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预警实施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疫情监测,对监测、检疫检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做出本县辖区内疫情月报表上报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
(三)检疫封锁
一旦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县林业局要充分利用检疫检查站(点)和木材检查站,严密封锁疫区,禁止一切松科植物的调运,禁止范围包括有疫情的县内、县与县之间和省际间的调运。根据疫情的发生情况,可在码头、高速路口和道路上(联合木材检查站)增设检疫检查点,开展检疫检查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调运,立即查扣处理。
(四)宣传工作
1、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松材线虫病危害和防治技术宣传工作。县电视台须在不同时段,由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办公室提供松材线虫病专题宣传片。交通管理部门,需责成运输企业在车站、码头和长途客运工具上播放该专题宣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