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完善培训机制
1.分类开展转户居民教育培训。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县职教中心这个平台,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对所有转户居民开展新市民教育培训;以提高学历为目标,对16―30周岁的转户居民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对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2.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促使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企业新招用的农民工,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岗前培训,使农民工尽快上岗和稳定就业。对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参加岗前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并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3.建立完善转户居民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推行弹性学制,以县职教中心为主体,帮助转户居民开展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阶段、分时段以“累计学分”的形式完成学业。结合实际,开展送职业教育进园区、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八)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保障机制
1.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准确把握城乡适龄人口及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状况,留足教育用地,在县城、乡镇按照城乡规划,新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做大县职教园规模。
2.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做好新增学校师资配备、师资专项培训等工作,满足新增学校教师需求。
3.完善各级各类学生就读政策和资助体系,保障转户居民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改善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九)建立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按照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建成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在县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十)完善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
1.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2.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当年起,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在政策过渡期内,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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